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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海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今天是:

关于加强商品计量管理的规定

2011-09-07 15:41:39  点击数: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商品计量管理的规定

海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关于加强商品计量管理的规定

 

为强化市场计量管理,确保计量准确,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计量器具都必须强检,并贴上标签,方可使用。

2、设立公平秤,消费者可在购物出场前复秤。复秤时,发现短斤少两的,市场管理员即时为消费者维权,对经营户进行处理。

3、对短斤少两的,处以五到十倍的罚款赔偿给消费者(市场先行赔偿)。

4、购买毛鸡、活鱼时,经营户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可以先复秤后宰杀。否则,每例罚款100元,奖给消费者(市场先行奖励)。

5、对年违规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取缔在场经营资格。

6、毛鸡经营户必须使用市场统一配发的电子秤,不得使用自备秤,违者作没收处理。

7、消费者在购买货物时,如认为计量不准,请在出场前到公平秤处复秤,市场管理员会按规定处理。市场管理员未能及时处理的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到五楼场办反映。市场决不手软,坚决严厉查处,杜绝短斤少两事件的发生。

真诚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我们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营造诚信的放心消费环境。

市场举报电话:0513-88911545(夜)0513-88911315(白) 130035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