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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信用联动惩戒制度

2011-09-08 09:57:59  点击数:
核心提示:十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信用联动惩戒制度

8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在新发地市场召开。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张风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处长陶志强、市质量监督局食品监督处处长朗志强、市商务委流通规划处杨烨、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梅、副处长卢翔、吴恒友等领导出席会议。针对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品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出台了《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下发了11项市场管理制度。各区县工商分局、本市24个批发市场的代表、商户代表共约240余人参加了会议。

 


    针对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从保障食品安全角度,出台了《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工商执法人员驻场管理制度,制发了市场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供应商资质备案制度、市场鲜肉场厂产销联合体制度、市场熟肉制品豆制品联合体制度、市场蔬菜水产品场地挂钩制度、市场进口食品管理制度、市场节日礼盒食品监管制度、市场节令性食品监管制度、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市场食品安全专管员制度等十一项管理制度,目的是激发市场主办单位、市场内经营者及供货商等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在法治的轨道上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营造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氛围,打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建设。上述制度、措施均已下发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与以往监管有不同特点的有 “市场驻场管理制度”、“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等监管模式的调整创新。
  “市场驻场管理制度”:以往工商部门对批发市场监管采取的是巡查制为主的监管方式,通过日常巡查控制市场秩序。为确保食品安全,今后工商部门实行驻场管理,根据大型批发市场经营规模大,风险防控难度大的,鲜肉等批发交易时间、交易方式和交易量等特点实行适时监控、错峰执法等措施,加大执法力量,前移监管关口,变事后惩戒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提高监管效能。
  “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是指为保障消费安全,打击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当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主办单位实施退市处理后,本市其它批发市场对该经营者实行联动惩戒,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经营。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诚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加强批发市场对于违法行为、不合格商品的管理,提高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市场经营秩序。


  “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是指通过指导市场主办单位从经营主体、经营客体、经营行为、经营设施、经营管理等方面查找风险,实行挂、销账管理,构建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与控制能力。
  本市工商部门力图通过落实《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管理, 建立高风险食品信息库,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等科学化监管工作措施,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批发市场硬件标准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场管理、经营和服务的能力,实现科学监管,保障首都食品安全。计划于2013年底前,形成我市批发市场登记注册、执法监管、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统一标准规范,构建我市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源头。2011年首先在新发地等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进行推行,2012年和2013年扩大到全市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部管理方面,场内经营者全部实现可追溯,固定商户持照率100%,流动商户身份备案(持身份认证卡)率100%;市场具备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发现能力,检测室建设使用率100%;市场强化重点风险管理措施,对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台帐电子化率100%;市场逐步实现交易电子化。在政府行政监管方面,严格控制批发市场的登记注册,针对主办单位资格信用和市场硬件设施设立准入条件;实行批发市场驻场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批发市场高风险食品经营者数量备案和调节制度。
  北京市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65个,其中有24个从事全市或区域性批发业务,是外埠农副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我市大型集体食堂、餐饮企业和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采购的主要来源,其上市农副产品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居民的食品安全。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蔬菜、粮油、鲜肉、禽、蛋、调料、酒水饮料、海产品等品种的供应量占到全市居民食品消费的60%以上。
  今后,市工商局将继续会同各市场监管的相关部门,加大市场科学管理力度,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从保障食品安全角度,出台了《北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工商执法人员驻场管理制度,制发了市场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供应商资质备案制度、市场鲜肉场厂产销联合体制度、市场熟肉制品豆制品联合体制度、市场蔬菜水产品场地挂钩制度、市场进口食品管理制度、市场节日礼盒食品监管制度、市场节令性食品监管制度、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市场食品安全专管员制度等十一项管理制度,目的是激发市场主办单位、市场内经营者及供货商等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在法治的轨道上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营造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氛围,打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建设。上述制度、措施均已下发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与以往监管有不同特点的有 “市场驻场管理制度”、“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等监管模式的调整创新。
  “市场驻场管理制度”:以往工商部门对批发市场监管采取的是巡查制为主的监管方式,通过日常巡查控制市场秩序。为确保食品安全,今后工商部门实行驻场管理,根据大型批发市场经营规模大,风险防控难度大的,鲜肉等批发交易时间、交易方式和交易量等特点实行适时监控、错峰执法等措施,加大执法力量,前移监管关口,变事后惩戒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提高监管效能。
  “市场信用联动惩戒制度”:是指为保障消费安全,打击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当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其他违法违约行为被市场主办单位实施退市处理后,本市其它批发市场对该经营者实行联动惩戒,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纳其进入市场经营。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诚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加强批发市场对于违法行为、不合格商品的管理,提高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市场经营秩序。


  “市场风险评估防控制度”:是指通过指导市场主办单位从经营主体、经营客体、经营行为、经营设施、经营管理等方面查找风险,实行挂、销账管理,构建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与控制能力。
  本市工商部门力图通过落实《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管理, 建立高风险食品信息库,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等科学化监管工作措施,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批发市场硬件标准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场管理、经营和服务的能力,实现科学监管,保障首都食品安全。计划于2013年底前,形成我市批发市场登记注册、执法监管、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统一标准规范,构建我市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源头。2011年首先在新发地等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进行推行,2012年和2013年扩大到全市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部管理方面,场内经营者全部实现可追溯,固定商户持照率100%,流动商户身份备案(持身份认证卡)率100%;市场具备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发现能力,检测室建设使用率100%;市场强化重点风险管理措施,对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台帐电子化率100%;市场逐步实现交易电子化。在政府行政监管方面,严格控制批发市场的登记注册,针对主办单位资格信用和市场硬件设施设立准入条件;实行批发市场驻场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批发市场高风险食品经营者数量备案和调节制度。
  北京市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65个,其中有24个从事全市或区域性批发业务,是外埠农副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我市大型集体食堂、餐饮企业和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采购的主要来源,其上市农副产品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居民的食品安全。十大全市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蔬菜、粮油、鲜肉、禽、蛋、调料、酒水饮料、海产品等品种的供应量占到全市居民食品消费的60%以上。
  今后,市工商局将继续会同各市场监管的相关部门,加大市场科学管理力度,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